传国玉玺上的八个字是丞相李斯所写。
传国玉玺是秦代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,用蓝田玉镌刻而成,为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证凭。其方圆四寸,上纽交五龙,正面刻有李斯所书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八篆字,以作为“皇权天授、正统合法”之信物。
李斯(前284年-前208年),楚国上蔡(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方)人,是秦朝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学家和书法家。李斯曾任秦朝左丞相。
公元前221年,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“书同文字”的建议,命令这个禁用各诸侯国留下的古文、蝌蚪文,一律以秦国的小篆为统一书体。
公元前210年,即秦始皇三十七年,李斯向秦始皇上了最后一道重要的奏折:废除原来秦以外通行的六国刀币、布币等货币,在中国范围内统一货币,使用秦国用的圜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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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没有充足证据证明是和氏璧。传国玉玺一说用蓝田玉,宋代《册府元龟》和《明史·舆服志
是当时的丞相李斯所写。传国玉玺是秦代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,用蓝田玉镌刻而成,为中国
传国玉玺最后一次记载是在后唐时期。后唐清泰四三年闰月辛巳辰时,后唐末帝李从珂举族与
传国玉玺上面的八个字是: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,意思是:“(既然)(我)顺受天命,当(了
秦国是现在的陕西省咸阳市区东北方,甘肃东南部,四川北部,河南西部一带,都城咸阳。秦
目前没有充足证据证明是和氏璧。传国玉玺一说用蓝田玉,宋代《册府元龟》和《明史·舆服志
传国玉玺最后一次记载是在后唐时期。后唐清泰四三年闰月辛巳辰时,后唐末帝李从珂举族与
传国玉玺上面的八个字是: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,意思是:“(既然)(我)顺受天命,当(了